VI. 支持措施
支持性措施旨在恢复或保持参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教育项目或活动的平等机会,而不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投诉人的家庭机构第九条协调员应, 在得知涉嫌性骚扰后, 如果知道投诉人的身份,立即与投诉人联系,讨论是否有支持措施以及根据机构政策的其他权利和选择. 无论投诉人是否希望提出正式投诉,均应向其提供支持措施. 在实施任何支持措施时, 第九条协调员应考虑投诉人的意愿.
被投诉人的家庭机构第九条协调员应在被投诉人收到正式投诉的通知后,向被投诉人提供支持措施, 或如被投诉人知道可能会对其提出投诉,则视情况提早.
向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提供的支持措施应保密,前提是保密不会损害机构提供支持措施的能力. 涉及多个机构的投诉, 每一方的家庭机构第九章协调员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的家庭机构第九章协调员代表一方或证人实施的任何支持措施. 此信息不会与另一方共享,除非它特别影响到该方. 如果对某一特定支持措施的信息是否应与另一方分享存在分歧, 双方的家庭机构第九章协调员应与TCC第九章管理员协商.
支持性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咨询
- 延长最后期限或其他与课程相关的调整, 与相关教员协调
- 工作或课程表的修改, 与相关教员和/或主管协调
- 校园陪护服务
- 对双方接触的相互限制
- 工作或居住地点的变化
- 休假
- 加强校园某些区域的安全和监控
- 其他类似的措施,由双方的家庭机构第九条协调员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确定